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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轩:尘肺病为何总也消除不了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8日 13: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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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吴齐荣和妻子进入上海正宝公司工作。2005年,他们要离厂时决定做尘肺检查,但厂方百般阻挠,终于,吴被确诊为“混合尘肺壹期”。之后,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他们却发现老板没交社保。他们打官司,官司赢了,但厂子倒闭,老板失踪了。(1月25日《新闻晚报》)

  尘肺病是怎么炼成的?

  《职业病防治法》里有相当严密的制度,比如用人单位有国家目录里所列导致职业病的生产工艺,要向卫生部门申报,接受监督;要向劳动者明示,并专门培训;其中第32条还明确规定:单位应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所有费用。但是,吴氏夫妇从未做过职业病检查。

  职业病鉴定程序的“死循环”问题,依然是维权者的障碍。按规定,做职业病鉴定,需要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但单位为了规避责任,往往会故意刁难。这样的制度等于让单位“自证其罪”,此前的“开胸验肺”事件中,张海超用悲壮的行动,控诉了职业病鉴定的弊端所在。这种程序的受害者何止一两人?该彻底改改了。

  社会、医疗保障的缺失,严重威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吴齐荣被认定为工伤,却发现单位未给他交社保。社保交纳、归集的漏洞,使劳动者面临“病无所依”的困局。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已对单位不交社保做出惩罚性规定,但2005年已退职的吴齐荣没享受到这个制度。

  尘肺不应属于我们这个时代。但是,为什么这种病就消除不了?恐怕不在疾病本身,而是相关制度保障和制度的执行者们有病,而且是顽疾。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