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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时评:“长江隧道”更要打通价格听证这条“隧道”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1日 15: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复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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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巢江淮
 
      日前,南京长江隧道将年票价格定为4800元,市民们表示原以为价格应在千元左右。有市民称价格太高走不起,宁可买房搬家也不交这个费用。隧道管理方表示,4800元这个定价是一项优惠,此前仅少数公务车能够享受。(1月31日《扬子晚报》)
 
      4800元/年已是“特别优惠”,以前只有少数公车才能享受。现如今,“公车待遇”下放给平民,平民应该欢呼雀跃,没成想“不领情”。据悉,年票收费标准是由隧道开通时一起定下来的,是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一起定的。而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只要不超过政府规定收费标准上限就是合法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定价是一种形式,这种形式更多的出现在市场经济时代。而在市场经济时代里,很多政府定价是要经过听证程序的。南京长江隧道年票收费标准很突然地出现,想必是“未听证”。
 
      我国听证会制度最早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1996年《行政处罚法》将听证会制度纳入行政执法程序以后,听证会开始在全国普及。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南京长江隧道既然是政府定价,就应该进行价格听证。价格听证虽未取得理想效果,但总是一个民主程序。
 
      听证会制度具备“良币”的资质。有专业人士认为,从现在民主法制来看,听证会有利于公众向政府的决策提出意见,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制定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落实政策的可操作性,已经成为现代决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目前听证会制度尚未完善,存在较多问题。遗憾的是,在定价上,听证没有很好地发挥“良币”功效。“逢听必涨”,听证会成为“听涨会”。洛阳水价听证会17人赞成1人反对,有人戏称洛阳水价“被听证”了……
 
      良币不能占领市场,劣币就会占领市场。“用一次听证取代今后的听证”、“座谈会取代听证会”,甚至少数职能部门直接定价,这些都是一种“制度性破坏”,都是在制造“劣币”。“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正在价格上显现,长期以往,听证的“良币功能”将转化为“收藏”而退出流通领域,退出定价机制。听证制度需要“制度性修复”、“制度性完善”,而不是“被驱逐”、“被淘汰”。捍卫听证的尊严,就是捍卫市场的尊严,就是捍卫民主权利的尊严。听证不能让“被”字操纵,更不能“游”离于民主权利之外。
 
      更要打通价格听证这条“隧道”。价格听证制度之所以流于形式,以至于“劣币驱逐良币”,关键在于听证制度的不健全。由于听证制度执行十多年,已暴露出不够完善的问题,或者说,存在着明显的漏洞,让听证会的“民主功能”、“科学决策功能”大大减弱。这些制度性弊端、制度性漏洞,导致相当多的听证效果“谬以千里”,事与愿违。价格听证面临着“制度性堵塞”,唯有畅通价格政策听证这条“隧道”,才能让民意、民主与科学等元素“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