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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时评:扼杀民众幸福的岂止17%馒头税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1日 1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复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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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宁

      山东正在召开“两会”,济南民天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省政协委员潘耀民上呈的提案是“降低馒头税”。潘委员直陈,现有17%的馒头税税率设置过高,既不科学,还增加消费者负担,更不利于食品安全。

      好一个17%的馒头税!要不是潘委员捅破了这层窗户纸,的确,包括消费者和媒体在内,还真不知道馒头在出厂前就已附带有如此沉重的税负。

      然而,17%的税绝对不是馒头——也即消费者买馒头所承担的全部税负。笔者必须明确挑明,17%的税负只发生在生产环节,这道税只是政府针对馒头生产所征收和的第一项税收,也即馒头的增值税。

      馒头从潘委员的工厂进入超市、卖场或食品零售摊点等,政府还得向零售店家征收馒头的流通税,也即通常所说的馒头营业税。假如馒头需经多道流通转手才能进入零售,那么,按照现行营业税的征缴规矩,馒头在流通环节每转手一次,营业税就得重复征缴一回。简言之,最好情形下,馒头从生产到零售,政府至少要征缴两道税,分别是17%的增值税和10%以内的营业税。由此所见,城乡集市所零售的馒头,表面上由生产厂家和零售商户分别缴纳两类馒头税,最终却都须由消费者来买单,总量肯定突破17%之底线。

      可是,把事情做到这份上,这依然不是附加于馒头的消费者负担总额。君不见,在零售环节商户们还须向各色“大盖帽”们缴纳形形色色的行政管理规费,譬如市场管理费、治安维护费、卫生管理费、拥军优属费、慈善募捐等等不一而足。所以,一个馒头,从工厂到餐桌,消费者所承担的税费总和究竟有多高,甭说消费者弄不清,连各地政府都呈稀里糊涂状。

      从今年元月至今,各省“两会”已近尾声,观今年地方“两会”,在通胀来势凶涌之背景下,降低百姓税率和费负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替民代言的共同心声。说谁谁明白,一面是民众收入总体增幅有限,一面是物价如脱缰野马一路狂奔,对生活预期之不确定性大幅增加,远远超过仅有的那一点“幸福感”,为此,各地所做“政府工作报告”都把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让百姓共享更多发展成果作为新一年施政之主要价值取向,譬如北京承诺“让市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广东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幸福广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庆宣示要成为“居民幸福感最强的城市之一”……

      然而,从现状出发,想让百姓由“欠幸福”和“被幸福”真正走向“较幸福”和“真幸福”,并非政治宣示那般单纯。甚至于过多的宣示所带来的期待效应早已被现实的严酷所侵蚀光光。在收入、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物价、文化、治安、食品安全、司法、执法、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属被民众期待到已失去耐心的焦虑之缓释,都关乎着民生的哪怕点滴改善和“幸福指数”的稍稍提升。显而易见,平均使力既不现实更无可能。惟一可能的是,对百姓的民生焦虑区分轻重缓急,每年突破(改善)若干项以回应民意之关切。

      在理想与现实中寻找破题的平衡点,笔者以为,今年最该做且有条件稍加改善的,就是减轻全社会的税负和费负。税负过重是虎,费负过杂如狼。遏制“虎狼”今年当果断做好三件事取信于民:其一,提高个税起征点减少个税征税分级及实际税率,今年不可再次糊弄舆论打太极;其二,减轻各类经营者费负要动真格,切不可继续拖泥带水不利索;其三,改革营业税并最终取消营业税,要么向增值税靠拢,要不如国际惯例那般统一征收明确的消费税,不能再犹豫不决。

      温总理新春两次讲话强调今年政府工作的最大任务是遏制通胀,要想达致此项目标,上文所及的三件事能否做出起色甚为关键,如果全社会税负、费负能有所减轻,通胀压力自然释放不少,为企业员工增收也就有了现实空间。否则,情形正好相反。但愿今年是“真抓实干”的起步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