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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时评:“限购令”是否涉嫌歧视并非关键问题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 13: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复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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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达志

      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一轮频度密集、力度空前的调控。当高企的房价遭遇调控的重拳,市场的走势变得扑朔迷离;比起房价本身,调控方式和效果变得更加引人关注:“最严调控”究竟能否让房价回归理性?在打击投资投机是否会误伤百姓改善性需求?房产税收怎么用?央企退出房地产业能不能撼动高房价?调控举措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尽管多数政协委员对“最严调控”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房价的问题持乐观态度,但也有委员认为限购令误伤正常需求涉嫌歧视。王超斌委员称:限制二套房贷打击投资、投机可以理解,但首套房的优惠取消却加大了普通人的购房成本。而“限购令”,则更是在大城市筑起了一道篱笆墙,把许多有正常购房需求的外来人员挡在了外边。以户籍标准为例,有人在北京工作了三四年,但因为拿不出五年的纳税凭证就不能买房,人家给北京作出贡献,不让人家买房没道理。如果有人有两套住房,想把其中一个置换成一个更大的,目前来看,他再买第三套房就会被限制,这种情况就会影响到他正常的改善型需求。

      “限购令”本质上是从源头进行资本管制的一种权宜之计。但是,“限购令”最具杀伤力的对象却不是房地产投机者,而是普罗大众。正如清华大学的李稻葵委员所言,以差别化房地产贷款利率为例,它对不需要贷款的投资者无可奈何,也管不了从其他渠道融资的投资者。但尽管如此,李稻葵委员仍然认为,“限购”是常规调控手段失效的情况下所能采取的最后一剂药,在目前地产价格持续攀高的形势下,“限购”就像给高烧病人的一剂退烧针,有其副作用,却无疑是必需的。

      问题是:不打“退烧针”,房价持续高攀的势头压不下去;但打了,又会误伤甚至只会伤及具有合理居住需求的普通购房者(至于民众合理的投资需要,则更不在话下了)。这明摆着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消极疗法”,且不论此举是否能够真正“止渴”,牺牲普通人正常需求的权宜之计或者说“无奈之举”,真的具备足够的正当性吗?诚然,改革必须付出成本,但这样的成本究竟是要弱者承担还是强者承担——至少由强者承担大头?

      答案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王超斌等政协委员认为“限购令”打压民众正常需求,有歧视外地人和基层民众之嫌,看来并非全无道理。

      也许有人会不以为然: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限购,房价高企不下,普通民众仍然买不起房怎么办?这确实是个现实的问题,无法回避。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没法解决,很多人都提出了根本性的解决方案:一是改变土地财政政策,大幅度降低地价;二是政府承担起为无力购房的弱势群体提供福利房的义务,从分流需求上做文章。关于第二点,众所周知目前政府已经在着手解决,几天前,住建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李克强副总理在会上强调,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000万套是硬任务,各地要抓紧安排开工,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费用是一笔非常大的数目。虽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可以拿出一笔钱来,但缺口仍然很大。怎么办?有委员建议:房产税一旦全面铺开,这部分新增的地方财政应该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这当然很好,不过有些一厢情愿。之前收取土地出让金时就曾明确规定,要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住房保障建设,可执行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因此,应该对房产税的属性加以明确,不能把它简单的纳入预算,变成行政支出或是转作他用,而必须用法条规定这部分税收只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除此之外,通过资本运作,把部分保障房建设交由国企尤其是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去完成,同时像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发起的公租房基金方案那样,动员社会力量融资建造保障房,这些都不失为可行的办法。政府应进一步广开言路,博采众议,而不能仅仅采取上述副作用很大的行政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