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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择校费价目表就是举报信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13: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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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篇题为“北京幼升小中间人开价参考价目表”的帖子,明确标出了近20所小学的“中间人开价”,钱数从3万元至12万元不等,更有人曝出25万元的择校天价。对高额择校费,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家长以捐资助学方式,将钱交到政府财政账户,无法认定为违规;如果钱是交给了中介,可以告中介欺诈;如果钱由学校收取,家长可以直接举报。对这种说法,家长们却不以为然:捐资助学基本都是“被自愿”的,“我们不敢不自愿”。(3月29日《北京晚报》)

  由于“幼升小”是最容易操作的跨区择校环节,而进哪所小学可能直接影响孩子日后进的初中和高中,为了能划片进重点中学的那点儿可能性,家长不惜一掷千金,专家也许可以“斥责”家长不理性,但将心比心,谁不希望给孩子提供最好的学习环境?

  只要设置了交钱购买优质学位的关卡,必然会有很多家长挤破脑袋往里钻。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家长不够理性,而在于将公共资源设租牟利何以如此盛行?倘若没这个口子,交钱和不交钱进名校的机会均等,谁会争着去送钱呢?捐资助学也好,交钱求助中介也好,直接给学校交钱也好,大家都是无奈的“被自愿”。

  按照《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可以收费,择校费作为典型的乱收费,更是被教育部三令五申禁止。可现在很多小学不仅在收,而且动辄数万,甚至壮大了专门的“入学中介”行业。面对如此公开的寻租,似乎全是家长的错,这种逻辑让人无法理解。

  在义务教育阶段,绝对不可以将捐资助学与跨区择校结合起来,教育部门对此应加强监管;而入学中介与知名学校相互勾结,收取天价择校费更应受到法律严惩。在义务教育高额择校费乱象面前,教育部门不应说些“可以告中介欺诈”、“可以直接举报学校”之类轻飘飘的话;当务之急,应该是在制度设计上,公开、公平、公正地无偿分配重点小学“可操作的名额”。比如,可否像机动车牌摇号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