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5日 11: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复兴评论
作者:毕晓哲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这种提法存在误区。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这是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限制性缴费周期。(4月5日京华时报)
相关部门针对公众对经营性公墓的收费置疑,声称“是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出发,光听这话还是值得欣慰的,但说说好听话谁不会?话说的再“漂亮”,具体到一家一户的切实利益上却不是那么回事,恐怕再动听的“答复”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就收公墓护理费而言,真正的“方便”是缴费方式的方便,虽然按照1985年《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但具体到各地,往往是“一刀切”式的收取20年的护理费(含在购买公墓时一次性缴纳),这明显对那些想分年段缴费的群众是不方便的,尤其是这种“提前性交费”的方式本身就不公平。就如提前缴纳20年的水费、电费恐怕是一个道理。
还有一个公墓护理费的“价格”问题。群众目前最大的意见之处就在于费用标准过高。以山东省某市五龙山陵园公墓收费标准为例,普通墓墓穴费为900元,管理费为193元(每年),管理费占购买墓穴支出比约为四分之一。20年前购买一块一平米墓地约50元(含20年管理费),按照成本比例20年管理费约10元,平均一年约5角钱。当时5角钱一年的管理费,时下却上涨到了2200余元,即使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这个“管理费”至少也翻了数千倍都不止。再以时下济南到期公墓缴纳标准为例,普通型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最高不超过25元/月,这样的标准高不高?以济南现有商品住宅墓业管理费为标准,即使是按照高档社区1元每平米/月的标准核算,墓穴管理费依然至少是商品房管理费的15倍以上。这凭什么?难道管理死者的墓穴墓地竟然比管理高档社区的投入还要高吗?
所以说,公众对于墓地管理费用的诟病是极有道理的,而管理部门所谓的“保护群众和方便群众”的提法,是很难经得起推敲的。真正的“保护群众和方便群众”,不应仅喊叫在口头上,还要尽快就墓地续费的年限、标准等出台一部统一的规范,尤其是通过一个公开透明的成本核算真正清理掉那些“畸高的天价墓地收费”。表态不应停留在口头上,如果仅仅是一个“表态”,而无实际行动,那么,“保护”和“方便”就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