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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国安:“县太爷”也要警车开道?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1日 10: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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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3月9日,河北省邢台市第八中学初三学生李小林过马路时,“被正在闯红灯前进的车主为邢台县政府的冀E00099中型客车撞倒,当场被撞飞十余米”致残。(《 中国青年报》2011年4月20日)

  据悉,撞人的车队有警车开道,而肇事车上坐的是当时的代县长、现任县长顾鹏图。人们从县长的态度和车祸赔偿由谁买单等方面议论此事,除此外,应该说,这起案件就是警车开道的特权和人民群众的路权的冲撞。根据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司机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小林不负此事故责任。就是说,警车开道也没有闯红灯的特权。

  在许多地方,警车开道是一个横行无忌的怪物,它既使官员自毁形象,也让政府形象减分,更严重的是成为诱发官民之间矛盾的催化剂。根据《警车管理规定》,只有国宾车队才能享受警车开道、护卫的待遇;根据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规定,不能用警车为官员开道。

  应该给警车开道戴上“紧箍咒”。第一要禁止;第二要公开;第三要监督,对于违规使用警车开道的,开通热线,接受群众举报,并严肃查处,查处后反馈。(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