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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租金一收30年”,洋县如何变“鹅城”?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10: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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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一次性交纳30年房租,方可入住廉租房。方可入住廉租房,导致部分租户无力负担。陕西洋县“变了味”的廉租房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记者5月21日从洋县房管局了解到,该县已紧急叫停“一次性收取30年租金”做法,并给8户已经交纳30年租金和117户交了1万元定金的家庭全额退款。(5月22日《三秦都市报》)

  《让子弹飞》里那句“鹅城的税收已经收到90年以后”堪称搜刮民脂民膏的经典笑话。洋县也玩起穿越收费的把戏,一次性收取廉租户30年房租,莫不是打造现代版的“鹅城”?正如廉租户张先生所言,“能申请廉租房的都是收入低、住房条件差的家庭,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一下子拿出数万元,这样变了味的廉租房谁住得起?”诚如斯言,政府乱设门槛、乱收廉租房租金,这一方面会导致困难群众住不起廉租房,另一方面可能让有限的廉租房源鹊巢鸠占,成为非住房困难户的盘中餐。政府一次性收取30年廉租房租金,缺乏起码的人文关怀与责任担当。

  对此,洋县房管局副书记李志军辩解说,该县资金非常紧张,根本无力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政府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来说,资金紧张或许是实情。但是政府是否无力提供廉租房建设资金,关键要看政府是无力还是无心。政府花钱分出轻重缓急,压缩“三公”消费,放慢上马形象工程的步伐,把有限的资金优先投资民生领域,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政府如此推卸廉租房供给责任难以服众。

  据住建部长姜伟新介绍,中央专门下达了600多亿资金。住建部还和各省市签订了协议,要求一定要完成580万套保障房建设的任务。国土部和监察部联合发文,强调全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严格土地供应,落实资金,加快进度,强化工程质量。洋县政府建起廉租房却让困难群众预交30年房租,掏空廉租房政策的惠民灵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房供给责任体现在哪里?

  虽说福利分房已成为历史名词,住房消费已经进入了市场化时代。但是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的自用住房,实际上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政府责无旁贷。给困难群众提供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等保障房源,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正如上海社科院专家卢汉龙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对公众的恩赐,而是一种公共职责的承担。地方政府没有理由回避保障房的供给责任。政府在廉租房配置方面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并持续给力。像最低生活保障一样,对住房困难的群众做到应保尽保。

  与政府对保障房供给不上心截然不同的是,不少地方对商品房供地十分“给力”。据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介绍,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整个“十一五”期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7万多亿元。一方面,政府卖地收入节节攀升,价格居高不下的商品房供地如火如荼,大量土地被闲置牟利;另一方面,低收入百姓渴盼的保障房供地、建设、分配都不给力。住房供给呈现冰火两重天的尴尬局面,地方政府实际上是选择性作为,坐歪了屁股。

  政府从商品房卖地收入中收获利润,又吝于提供保障房建设资金,让廉租户提前交纳30年房租。这个代理廉租房房东也当得太霸道了吧。

  从洋县变鹅城的廉租房供给现实来看,地方落实保障房政策并不给力。既然中央部委和各省市签订有保障房供给协议,就要把相关政策措施与承诺落实到位。住建部、国土部等相关部委要督促地方政府在完成保障房供给任务,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对于保障房供给打折、变味的地方,不能停留于媒体曝光、事后叫停,而要划定界桩,明确罚则,启动问责程序。同时,改革绩效评价机制,从民生角度审视官员政绩,纠正唯GDP马首是瞻的短视政绩观,通过科学政绩评价的力量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民生责任,确保保障房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不在基层变道、转弯。(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