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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时评:切断伸向灾后重建款的权力黑手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 16: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复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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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世君

      但凡良心未泯之人,都不会对鳏寡老人的养老钱、灾区赈灾款、扶贫款这样的“道德”资金打歪主意,但是,权力偏偏是不可道德预设的,只要制度设计和监督不健全、不完善,权力的黑手就可能无孔不入、无缝不钻。

      日前,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四川绵阳市三台县违规将国家下拨的9000万灾后重建款拨给政府所属企业宏达公司增加其注册资本金,而该公司又将其中8000万拨给下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最新的消息是,三台县委、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拆除对河道范围内未经审批修建的建筑物,并责成宏达公司立即整改规范。(5月30日《京华时报》)

      我国《防洪法》明确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河道管理条例》也规定了“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那些建在防洪堤内的餐馆、茶座之类建筑显然是违规的。不管有没有经过审批,依法拆除这些建筑都是“纠偏”的题中之义,可三台县委、县政府的纠偏,却有点不得要领,越纠越偏的意思。

      且不说相关部门听任房地产公司在防洪堤内修建餐馆茶座、对洪水危机视而不见应该担负何责,单说这宏达公司的“整改规范”,就不仅是一件公司事务,更大程度上是三台县行政权力系统的“底线失守”。有关规定再清楚不过——国务院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也规定:坚决杜绝侵占、截留、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物资。将灾后重建款资金拨给企业增加其注册资本金显然是违规行为。本该惠及灾民的灾后重建款却被“运作”到了房产开发公司手中,灾区居民“嗷嗷待哺”,公司却“生意做的红红火火,利润丰厚”,情何以堪!

      可是,即便明显是违规,即便在三台县工商局曾建议“该公司不宜将国拨资金直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资金还是被挪用了,因为“领导直接说交办,不办不行”,因为县领导签署了同意意见,因为有国资委的通知,因为“县上方方面面的压力”。可见,不管是把坐视河道租给企业开发,还是灾后重建款被“运作”成企业注册资本金,都是权力失序、权力合谋的结果。要说整改,最需要整改的就是这种权力的肆意妄为,只把板子打在宏达公司的身上,显然是避重就轻,掩盖主要矛盾。

      这种权力失序,具体而言就是缘于“暗箱财政”。以拨给宏达公司的这9000万为例,本是国家财政拨款,可层层拨款到了绵阳市三台县这里,就被擅自拨给了宏达公司。如果财政不是暗箱操作而是公开运行,如果财政拨款有一套严谨的程序而非凭长官意识,那么,就断然不会因“领导交办”就将原本用于灾后重建的拨款用于企业发财,也断然不会因为一些“压力”就将9000万公帑装入企业腰包。看起来只是“违规”,“整改”一下即可,其实背后有着匪夷所思的制度逻辑——财政不是阳光化、公开化,而是暗箱化;财政不是按需分配,而是按领导意志分配。

      灾后重建款、赈灾款、工程移民款被挪用、贪污的例子不一而足,甚至曾有地方的财政局副局长挪用救灾款给儿子炒股。这些财政资金的挪用、滥用、乱用,压根就不是“整改”几家公司就能奏效的,要说“整改”,那就该对症下药,“整改”一下财政体制和权力生态。否则,下次就不是把财政慷慨地拨给政府公司,而是拨到私人腰包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