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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收费公路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法律法规沦为空文,所以需要通过集中清理行动,给执法不作为“打补丁”。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6月14日中国新闻网)
相比“不收费公路将占全国总里程96%以上”的空头支票,这样实实在在的执法行动无疑值得期待。倘若此次清理行动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人们将看到:原来很多收费站的收费根本就是不合法的,它们一直在光天化日干着“抢劫钱财”的勾当。这样的违规收费站有多少?媒体零星的报道多如牛毛,期待清理行动化零为整后,公众能看到真实数据。
本质意义上,这纸通知其实是给有法不依的尴尬“打补丁”。换言之,之所以要集中清理各种收费公路违规行为,并不是因为此前缺少相关法律法规,而是有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以至于违法收费乱象渐成潜规则,引来公众诟病不断,媒体曝光不迭,这才不得不强力清理。
比如说,收费公路可以收费多少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早就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不得超过25年,西部地区各自还可延长5年。可在很多地方,不仅超期收费公路异常普遍,而且居然一条政府还贷公路都没有———为了延长收费期,都给转让成经营性公路了。《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中的很多规定,根本得不到遵守。很多年前,李金华的审计报告就多次告诉人们,一些高速公路收回投资后,政府又批准延长收费年限,转为市场化经营,有些甚至上市再融资。
事实上,转让政府还贷公路的经营权,还只是违规收费的把戏。当年燃油税改革说是要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可很多地方不是照收不误,就是撤站不撤费,甚至干脆将二级公路升为一级公路。比如广东河源江面收费站,2004年收入649万元,但只还贷31万元,照此计算,得750多年才能还清贷款。收费不菲,偏不还贷,钱哪去了?另一条佐证的消息是:江苏省一些公路收费部门的普通收费员,除去福利,月薪高达万元。
由于收费公路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法律法规沦为空文,所以需要通过集中清理行动,给执法不作为“打补丁”。可是,这样的执法“补丁”,又能管得了多久?既然法律不是今日才生效,违法行为就必须依法严惩。所以,这次执法“补丁”,是最后一次吗?
□舒圣祥(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