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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给卖官鬻爵者一个彻底警示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1日 10: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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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担任茂名市茂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分局局长等要职的杨强,被带走接受调查,随后进入司法程序。收受贿赂、卖官鬻爵、徇私枉法、为涉黑性质的39家地下赌场提供庇护,带领辖区公安系统干警当赌场“保护伞”……2010年9月,共涉及50多人的杨强案,成为省纪委向媒体公布的、2007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12件“重点案件”之一。经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强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杨强的《判决书》本身,清晰地呈现出当地在杨强的“保护伞”下完全畸形的政治生态。

  杨强5年敛财345万元,8处房产逾千万元,投资、借贷收益500余万元。从其所收贿款来看,大多来自辖内各派出所的干警,同一职位所送贿款大致相同,如派出所指导员或副所长,一般都是贿送8万元左右,交情好的三五万元也能“成交”。派出所所长的“价码”相对就更高点,平均达到15万元左右。自2008年机构改革,茂港分局的基层干部指标几乎都攥在杨强手中。任免不看人品和能力,花钱买官在当地几乎成了半公开的秘密,所有的国家公职职位就像是杨强自家店铺里的杂货,想怎么卖就怎么卖,想卖给谁就卖给谁。

  而那些花了大价钱买官的干警们当然也是要算清楚账的,有个投入产出比的问题,买官之后大多是敛财和犯罪。比如,李国恩向杨强行贿6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仅赌场保护费就收回18.7万元。还有比这更好做的生意吗?卖官者出卖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中饱私囊,买官者官位到手,必然会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捞回“投资”,不择手段地疯狂敛财。一旦公职人员的任用被玩弄为一盘生意,所有的合理逻辑自然完全改写了。干警除了收保护费、赞助费、私设小钱柜,更堂而皇之地充当赌场、黑社会的“保护伞”。这些本应“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公安干警,却站在了正义的对立面张牙舞爪,甚至裹挟正义之名做着违法勾当,人们又怎能期盼他们去保一方安宁?

  卖官鬻爵的丑恶行径,历朝历代都存在,“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因官致富”也一语道出某些人将政治权力转化为经济财富的本质。历史证明,大量买官卖官者充斥官场,必然产生一批贪官、赃官、庸官、糊涂官、酒肉官。所以,我们必须尽最大的努力、下最大的决心将这些丑恶行径的苗头狠狠打压下去,给后来者或继任者,乃至仍在“卖官”的官员一个警示———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毫无疑问,官僚体制给卖官者提供了营私舞弊的空间和可能。尽管我们对官员的选拔、考核、升迁都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往往选官标准不一,选拔缺乏透明度,决策取决于长官意志,操作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致富”靠卖官鬻爵,说明我们在选人用人制度上,尤其是在监督环节还必须加以整治和完善。理论上说,领导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权力理应受到人民的监督。尽管有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国法,以及众多监督机构和群众在直接或间接地约束和监督着官员手中的权力,但实际上,这些权力在某些领域几乎得不到应有的监督和约束。杜绝买官卖官,除了要靠这种重大案件给予官员的警示作用,更要切实完善官员选拔标准与任用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会比任何“警告”和“反面教材”的阻吓力量来得更加强大,更加彻底。(南方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赵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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