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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时评:“阳光拆迁”是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09: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复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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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丰慧

      近几年来,拆迁安置中的各种矛盾较多,各种冲突屡屡发生,社会反响十分强烈。特别是强征强拆事件一直处于高发期,小则引起群众不满,大则引发群体性冲突事件甚至致死人命案件。这几年人民群众对屡屡发生的强征强拆恶性事件关注度异常之高,一些地方政府的暴力拆迁事件已经在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已经在激化干群关系,甚至威胁到社会稳定。

      客观地说,在中国城市化高速推进阶段,征地拆迁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特别是对于城中村拆迁改造任务非常繁重。但是,关键问题在于给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户以合理补偿。所有强征强拆引发的各类恶性事件甚至人命案件无不与在利益补偿上出现大的分歧和偏差有关。有补偿过低、损害农民利益情况,有安置上被拆迁人不满意的情况,也有补偿标准要价过高甚至漫天要价的现象。但总体上来说,在强征强拆中,地方政府是强征强拆的主导力量,往往处于强势地位,而农民和被拆迁户处于弱势地位,农民和被拆迁户利益往往被侵犯的多。同时,在征地拆迁的地方政府和农民、被拆迁户的博弈中,社会大众当然会站在弱势者一方。

      因此,防止发生强征强拆暴力事件,关键在于约束地方政府的拆迁行为,关键在于处理好被拆迁户的利益诉求。拆迁涉及问题非常之多之复杂,仅仅依靠一纸文件、一部法规显然不够。客观地说,国土部近几年出台的关于土地征管征用以及拆迁管理的文件不少,但真正不折不扣落实下去、见到成效的却不多。这不能怪罪国土部门,而是整个环境和事件主体本身的复杂性决定的。一定要在拆迁中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一定要把拆迁和安置好被拆迁户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来对待。

      所谓“阳光拆迁”,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公开、透明的政策、方式、途径及体现公开、公正的拆迁过程,切实避免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阳光拆迁”不仅是对拆迁工作方式的改进,更是对拆迁行业、对人民群众态度,在思想观念上的转变,是拆迁管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根本性转变。“阳光拆迁”要求拆迁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坚持文明用语,切实做到依法文明拆迁,坚决杜绝暗箱拆迁、野蛮拆迁行为发生。“阳光拆迁”就是要通过政策公开,让被拆迁户了解到拆迁安置政策、安置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认识到自己在拆迁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一致。以实行“阳光拆迁”为前提,做到“和谐拆迁”。“和谐拆迁”就是要以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以平和、为民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取信于被拆迁户,做到拆迁过程和谐、平稳、顺畅,不发生强拆强征、粗暴对待被拆迁户甚至动用司法工具处理被拆迁户的行为。

      另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如何对待拆迁安置问题。一些被拆迁户顾虑之一就是担忧安置不好,对安置工作有意见。把拆迁安置当作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把好拆迁许可、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补偿安置资金、监督、拆迁信访等五关。在拆迁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先安置后拆迁,被拆迁户补偿满意后再拆迁的原则。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对于被征地弄农民和被拆迁人要价过高问题,要给予耐心疏导,直到同意补偿标准为止,否则,不得实施征地拆迁。坚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

      一个拆迁问题既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又关系和影响到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可以说,能否处理好拆迁问题,能否积极主动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是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是对地方政府执政智慧的检验!

责任编辑:田智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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