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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社论:强化“限购”,也应推行市场化改革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9日 09: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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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是靠限购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但通过限购政策的降温作用,可以为下一步出台制度化的、市场化的解决方案赢得时间。

    8月25日,浙江台州市成为全国首个出台限购令的二三线城市,二三线城市的楼市限购正式拉开了序幕。

    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为了强化限购政策的执行力,住建部已开始逐步推进房地产热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和数据库的异地联网”工作。这项工作完成后,一个人在不同城市的房产将能够“一并查询”,异地购房的资金流向、程度、走势将可以得到“统一监控”。

    为了全面为楼市降温,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不过,就全国房地产信息的共享和联网情况看,除银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全国联网外,房屋权属信息在各城市间并不联网。这样,对于在不同城市的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行为,银行的个人联网征信系统无法反映,所以导致异地购房的数量、程度游离于监管之外。

    建立“异地购房限购”和“异地购房监控”的有效监管机制,是实现房地产调控全国一盘棋、尽快为楼市降温的必要举措。但是,另一方面,也不应浪费限购政策打开的时间窗口,需要着手制定治本之道解决房地产的市场问题。

    现在很多人对限购政策执行的时间有很大误读,认为限购政策随时可能终结,加之各地限购政策本身难免存在一些“误伤”行为,使得一些地方限购政策的执行力大打折扣。所以,为强化限购的执行力,首要的是强化限购的政策预期,在对限购可能造成的误伤进行修正的同时,应该明确限购政策的执行时间,以及限购政策执行的配套措施。

    近期内,有关方面或许应将限购政策制度化、完善化,应该明确,在税收、土地以及信贷等替代性政策出台之前,限购政策不会退出调控舞台。否则,一旦限购政策退出,房价将再次反弹,本轮调控又会重蹈失败的覆辙。

    另一方面,也应看到,限购政策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举措,其作用在于通过限制投资、投机,为房地产尽快降温。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可能靠限购一劳永逸的解决,只是,通过限购政策的降温作用,为下一步出台制度化的、市场化的解决方案赢得更多时间。

    长期而言,中国房地产公共政策的基本走向,仍然要坚持市场化的调控措施,比如,通过改革土地交易方式,尝试对投资房地产的行为征收暴利税,以及增加保障房的供应等措施,建立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公共政策体系。所以,有关方面在不遗余力实行限购、为房地产降温的同时,也应着力推进市场化的政策,向民众传递理性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