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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洪:柳州进城费别样的暴力行政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7日 09: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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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于无声处的行政暴力恰恰是最具危害性的,它慢慢腐蚀着我们的行政机构,侵蚀着政府的公信力,累积着社会怨气。

  有计划自驾车去广西柳州的各位注意了,这座城池是要收进城费的,48小时以内10元钱,48小时以外,每增加两天就要再收10元。以此类推,你的车在柳州城里逗留的时间越长,缴费越多。柳州本地人要略享受些优惠,可以购买机动车进出城年票,普通轿车680元,8-15座客车、2吨-5吨货车1250元,15吨以上货车2200元,摩托车也要收年票100元。

  当地政府是这样解释的,收进城费是“为柳州城市路桥的建设还贷,合理合法”。既然说到“合理合法”,我们就和柳州市政府聊一聊理和法。

  首先,这么大规模地向民众收取进城费依据的是哪家的“王法”?

  柳州方面说,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规定。但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只规定“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并没有规定,整个城池可以收买路钱。

  事实上,2008年底,国家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新的与公路、机动车辆等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柳州从2010年6月开始按车辆驻留时间收取进城费,非但于法无据,还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

  就算民众勉强接受所谓收费还贷的说辞,那么,“需按时计费”“收至2028年12月31日”这一规定,又是依据的哪一“家规”?

  柳州方面说,是根据贷款测算出来的,为此还召开过两三次听证会。遗憾的是,柳州市民对收进城费一类的听证会无甚印象,而且也未见过有关机构将进城费年收入拿出来“晒太阳”。全柳州有多少机动车,一年要交多少进城费;每年,有多少外地车进出柳州,上缴的进城费是多少;每年城市道路建设贷款还了多少,还有多少本息要支付?所有这些信息从未见公开过,所谓“需按时计费”“收至2028年”的说法有何依据?

  作为地方政府,想改变城市面貌是好事。但是,倘若总是带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思维,动辄把自己放在商人的位置,时刻计算着利益回报,突破法与理的边界也就不足为奇了。

  于法无据,却仍振振有词称自己合理合法,这样的强制性行政虽未动用保安、警力,被收费者也没有用极端自伤手段来抗拒,但此类行政暴力仍需警惕。这样于无声处的行政暴力恰恰是最具危害性的,它慢慢腐蚀着我们的行政机构,侵蚀着政府的公信力,累积着社会怨气。这个时候,即便这个城市的建筑与交通看起来摩登、现代,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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