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复兴评论 >

来论:工商以罚代管是市场隐患的源头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16: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央视网评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话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作者:胡艺

        临近2011年年底,河南省新野县老街和新甸铺镇的市场上,当地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挨家挨户向商户们收罚款,理由是销售不合格商品和无照经营,罚款金额从一二百元、三五百元到上千元不等。商户们在交了罚款之后可以继续经营。(12月31日央视焦点访谈)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如果发现商户有法律法规经营的问题应该做现场笔录,即使是简易程序,也要给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由当事人签字认可,然后再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罚。”而新甸铺工商所除了罚款以外,既不做现场笔录,也不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工商部门应该责令无照经营的当事人停业,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办理相应手续。”但是新甸铺镇的这些无照经营的商户,在交了工商罚款之后就可以继续经营。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不合格产品,不仅要被罚款,还要对不合格产品做出罚没处理。”但是新甸铺工商所只收罚款,根本不做罚没处理。任由商户销售不合格产品。

        工商部门如此无厘头乱罚款、以罚代管,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在乱收费广为公众诟病的话语背景下,执法部门正在逐步减少乱收费、乱罚款,重树公信形象,收费、罚款变服务正在逐步成为执法新方向。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工商部门,本应该秉公执法,为生产经营者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令人惊讶的是,新甸铺镇工商所竟借年终之际,向经营户强收罚款,罚款既不履行正常手续,又不没收违规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不督促商户补办营业执照。只管罚款、收费。工商部门把罚款“智慧”发挥得淋漓尽致,令人叹为观止。且不说有的工商工作人员本身就深谙乱收费之道,在工商部门集体权力寻租的语境下,就是有良知的执法者也会“耳濡目染”、慢慢变坏。

        要说工商部门不懂乱罚款的危害,那是“冤枉”他们。对此,中央三令五申,百姓质疑不断。但在经济利益面前,国家法律、服务宗旨、市场隐患,统统一钱不值。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吃了商家罚款的工商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之责时,怎能做到公平公正?监管底气又从何而来呢?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在商言商,商家是要赢利的,被迫向工商部门缴纳了罚款的商家们,除了不满以外,他们也不会白白蒙受经济损失。当下,市场尤其是食品市场形势十分严峻,问题食品屡屡曝光,而农村又是问题食品的重灾区。如果商家“堤内损失堤外补”,违规经营,以次充好,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岂不是让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雪上加霜?何况,不少商家本身就在千方百计逃避市场监管。乱收罚款的工商所俨然成了市场隐患的源头,实在令人后怕。

        工商部门乱罚款有恃无恐,实际上是带头破坏了法律信仰与职业底线,更是隐喻着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存在利益交换。而这种利益交换必然滋生出更多的监管腐败与市场隐患,最后,不仅工商部门的信誉贬值,整个政府的公信力都会遭到破坏。

        从商家的角度说,虽说他们不敢得罪大权在握的工商所,但任何事物都不能没有边界。如果工商所敛财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与心理底线,他们也不会保持沉默。既然不堪忍受的商家已经举报工商所的问题,有关部门就应该及时介入查处,果断割掉这个滥权毒瘤。把工商部门乱罚款及以罚代管背后的问题查个水落石出,对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直至其追究法律责任。

        进一步说,个案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对商品化的权力动手术,严管各种违法行政,让权力在合法的轨道上,在阳光下运行,十分必要。如果不尽快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运作,严惩各种滥权行为,任由职能部门伤害政府的羽毛。脱缰的权力与利益冲动合谋必将对政府公信与市场秩序造成更大的破坏。 

热词:

  • 工商
  • 以罚代管
  • 市场隐患的源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