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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亮:“政府定价”或难终结乱收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3日 09: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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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乱收费”,早就被诟病已久。前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就称,银行提供的3000多种服务项目中,夹杂其中的大大小小的收费项目,竟超过750种。由于银行对收费项目和标准提示力度不够,导致消费者莫名“被扣费”的现象很严重。

    对于乱收费的整治,这些年也没少出台各式规定。银监会、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屡屡出手,或强令银行“收费自查”,于是“7项被强制取消”,“34项收费项目被叫停”……诸如此类的新闻,也曾络绎不绝。可旧费未免,新招又出,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知费等层出不穷。银行收费项目越“减”越多,几乎陷入怪圈。

    鉴于此,近日三部委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银行基本服务拟实行政府定价。可是,对于这个新规,部分业内人士却并不看好。

    银行收费的理由,不外乎“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供更优质高效服务”的“效率论”和“成本论”。就前者而言,从银行柜台前令人绝望的排队长龙、从柜台推销理财产品时那种避重就轻,夸大收益回避风险的理财营销、从ATM机上罕见明晰的收费指引,从莫名其妙的短信通知扣费中,“效率论”“服务论”不攻自破;而至于“成本论”,甚至不需援引公开数据:据银监会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利润率为22.1%。以佛山为例,中小企业利润率普遍低于3%,亏损面超过20%。面对这种巨大的利润差距,也难怪尚有良知的银行行长都“内心难安”,不好意思公布银行利润。

    那么,是否政府指导、政府定价就能包治百病,将银行乱收费沉疴一举根除?恐怕没这么乐观。如业内观点所言,新规中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太窄,而要求“提前报告”和“明码标价”的报备制,更像“高收费合法化”的制度暗门。且就算在定价指导的范畴内,政府决策的依据,多也源于银行上报的成本基础——这就如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指导价

    一样,药企式默契虚高报价的闹剧又会在所难免。

    再者,银行业特别是商业银行,虽然自认为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主体,但银行是高门槛的行业,绝非所有资本都能擅入。所谓的市场竞争,很多时候是具有垄断资源者之间的协商,储户、用户没有多大发言余地。而如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制定的某些自利政策,也使得其自身和银行产生了某种利益关联。这就让制度监管很多时候沦为虚置。

    就如专家所言,“不管是政府定价、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都应征求消费者意见。”可现实中,消费者却往往处于失语状态。收费不是问题关键,关键是要收得合法合规合理。程序正义,正常博弈不能缺失。

    协商听证,告知义务、契约公平这些原则是成熟的市场行为中,必不可少的基本行为准则。可就像ATM取款和短信通知收费一样,假如这种小的、体现告知义务的细节都没被重视,又岂能寄望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就能毕其功于一役,彻底终结银行乱收费呢?

    □本报评论员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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