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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勇:政府规定讲英语是权力越界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0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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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西安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在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获原则通过,该意见规定,到2015年民警、出租车司机都能用英语对话,旅游饭店等也将实施英语等级考试。

       早在2010年,就传出西安计划用10年时间初步建成国际化大都市的消息,为此,当时西安文明办、社科院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市民人文素养培育对策研究》,就国际化大都市该匹配什么样的市民素质提出了基本标准,其中就有 “到2015年,一半市民要会900句英语”的内容,引起舆论的热议与质疑。

       如今,研究机构的政策建议成为了获得政府通过的行政决策,由此将具备一定的强制性。也就是说,会不会讲英语,会讲多少英语,将不再仅仅是关系个人文化素质,也将成为考核公务员、出租车司机、酒店服务员等提供服务质量的指标,成为影响面极广的公共课题。

       老调重弹,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本没有错,如果能够通过适当的柔性手段普及大众的文化素养与国际语言水平,也不但不应质疑,相反应当允许和鼓励。但是,倘若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遵循一定的民主程序,通过政府的一纸红头文件,便给数量庞大的人群添加了一项讲英语、会英语的义务和负担,并通过考核、发证等硬性手段强制推广,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如果说要求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员会基本的英文还合情合理的话,那么对旅游酒店等服务业来说,政府实在不必为人家多加操心。活跃于市场经济环境中,境外顾客的现实需求会倒逼商家重视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掌握外语自然在经营考量之中。政府以任何好看的理由实施英语等级考试,看上去都将有借机敛钱和权力滥用的嫌疑。

       西安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古城,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国际化发展趋势有着自身的生长规律。作为政府部门,应当顺势而为,而不是动用公权加以干预。脱离现实需求与基础条件,划定时间段落与任务指标,企图动用“万能”的行政权力营建所谓的国际语言环境,看上去实在有些急功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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