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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税制改革正逢其时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1日 07: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央视网评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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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立场

    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一辈子要缴多少税?答案是至少100万。这个账单的数字,远远大于每个月我们工资单上的缴税数额。这与中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有关。在每年的税收总额中,只有6%左右来自个人所得税,70%以上都来自增值税、营业税等流通环节的流转税。(《河南商报》3月10日)

    英国经济学家哥尔柏把征税比作是个“技术活儿”,形象地称其是“如何拔最多的鹅毛,听到最少的鹅叫”。而近年来我国征税不时引发“鹅叫”,“税收焦虑症”不断在社会上蔓延。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透露,中国的增值税为17%和13%两档,相比较,欧洲平均为10%,日本为4%。而且,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商品每流通一次,都可能被征税,而最后往往是由消费者来埋单。许多企业往往将税钱加在商品中,一环环悄悄转嫁给消费者,我们吃每一顿饭、看每一场电影,甚至是睡觉时都在缴税。不难看出,间接税的税负转嫁是引发“税收焦虑”的主要原因。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因此任何税收对于纳税人来讲,都是“痛苦的事”。单从税率而言,我国的个别税种的税率及间接税确实偏高,造成少数纳税人的税负偏高。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实施分类所得税制,纳税人来自多种渠道的收入并没有进行合并后的累进纳税;二是当前我国收入较高的两个人群分别是私营企业主和外企高管人员,前者只要不分红,就不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分红,也仅需按20%的税率缴纳,后者则时常利用非居民纳税人的身份,采取工资由国外公司支付等方式达到合法避税的目的。由此足见,倘若不注重原则上的结构性改革,始终在起征额高低或种类的多少这类问题上争论,非但不利于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连贯性,也不利于民众福利的提高。

    “我们在加税时,速度如刘翔;在减税时,速度似蜗牛。”3月5日,在全国政协分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合伙人张国俊批评目前税收弊病,他称,中国税收结构不合理,以间接税为主,且税目多,税率重,有的甚至涉及在生产和消费环节重复征税。“这与国际上以直接税为主的通行做法很不相符。”几天前,温家宝总理工作报告明晰2012年工作部署,包含结构性减税,而“税”也成为两会热点。税收收入增速,财政收入增速,远高于GDP增速,《人民日报》刊文“大范围减税时机成熟,大势所趋”。

    意大利经济学家菲尔弗雷多·帕累托对资源的最有效配置做了最严谨的解释:如果社会资源的配置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即任何重新调整都不可能在不使其他任何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而使任何一人的境况更好,那么这种资源配置的状况就是最佳的也就是具有效率的。如果达不到这种状况,即可以通过资源配置的重新调整而使得某人的境况变好,而同时又不使任何一人的境况变坏,那就说明资源配置的状况不是最佳的,也就是缺乏效率的。因此,税收改革要尽可能减少税收对经济负面影响的度尽量减少因征税对纳税人或社会承受额外负担的量,是现实社会追求并能够达到的标准。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公平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横向公平,即经济能力或纳税条件相同的人应该缴纳相同的税收;二是纵向公平,即经济能力和纳税条件不同的人应该缴纳不同的税收。目前争议最多的征税方式及征税范围实际上陷入了误区,税制改革更多是要明确方向,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具体来讲,如今有必要考虑依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人群收入水平相适应的灵活性的征收办法。比较现实的做法是,税收改革应综合考量家庭负担的教育、医疗、住房、保险、养老等支出,以家庭人口为系数进行一定比例的扣除,减少因此出现的不公平程度。如果广大纳税人认识到“税收痛苦”将带来更多的“民生快乐”,则会在全社会形成“纳税光荣”的意识,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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