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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雅:遏制腐败不妨从制约“小权力”开始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08: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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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19日在公布“2011年度珠海最具警世意义十个公诉案件”时披露,珠海市一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黄海,一次伸手就“捞”了234万元。该案警醒世人,反腐败工作中,既要狠打“大老虎”,还须警惕“小权力”弄出“大腐败”,对那些处于基层管人、管财、管物的关键岗位要切实强化监督和制约。(3月19日新华网)

       当前,个别人的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官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对此,民间有句俗语叫“大官大贪,小官小贪”,不难看出老百姓对官员廉政情况的误解之深。尤其是近年来小官大贪、小官巨贪的现象不断涌出,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小权力”的“巨大贪力”。由此可见,遏制腐败问题不能忽视对“小权力”的监管和约束。

       “小权力”的危害不可小觑。一般来说,拥有“小权力”的领导干部,配置资源的数量不少,参与决策和执行落实政策的机会也不少,再加上他们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最多,一旦他们手中的权力错位与失控,直接伤害的是基层群众。这样不仅容易丧失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影响党和政府官员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同时还会带来基层的不稳定,最终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大计以及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所以,要下大力监管和约束“小权力”。

       监管和约束“小权力”关键在于抓制度。要从源头上遏制“小权力”,需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进一步推进民主议事决策,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化;要建立并形成群众问责制,扩大群众对“小权力”的监督,增强群众的问责权。同时,要加大对“小权力”腐败的处理力度,实行“重拳反腐”,真正震慑各种“小权力”。此外,还要加强“小权力”领导干部的廉政思想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制腐败的廉政意识,使其不愿贪、不想贪、不敢贪。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政府官员的贪念重,且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约束机制,“小权力”一样能造就“大腐败”。所以,遏制腐败不妨从制约“小权力”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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