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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少华:“二次抛尸”让社会尊严无处安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09: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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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18岁的高三女生小黎在回家时遭遇歹徒袭击被打晕扔在沟里。警方接到报警后认为小黎是流浪女尸让民政办将小黎拉到火葬场,而民政办将昏迷的小黎再次扔在10公里外的一处沟渠里。过路民众再次报警,奄奄一息的小黎才被送往医院抢救。(据3月19日新安晚报)

  同样是一身威武的警服,同样的职责,同样的工作,甚至连办公楼的装饰和标志都是一样的。但两处公安部门的出警态度和作风却有着天壤之别。如果涡阳警方在接到群众报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时,责任心稍微强一点,工作作风稍微认真一点,甚至哪怕听听周围老百姓的议论,也不会把一个明显受人侵害过的大活人当成尸体一样草草运走了。更为令人发指的是,如果活着的少女真被当成尸体送到火葬场去了,火葬场工作人员也一定会发现和及时救治。但民政办工作人员却和警察竟然联系了一名社会司机,付其300元钱,并让其拉出涡阳界就行,以至于少女小黎又被第二次“抛尸荒野”。

  而同样是警察,第二次接到群众报警的太和警方工作态度却截然相反,这里的辖区警方接到报警后和120人员几乎同时赶到现场。而警方通过初步检查发现,小黎后脑被人用钝器击伤,部分脑骨碎裂。警方立即将其定性为刑事案件。120人员将女子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太和县公安局也展开了调查。这些情况在涡阳县警方第一次发现是均表象明显,上身穿着棉袄,下面没有衣服,整个脸都是浮肿的。如此惨状现场民警却认为这是一具流浪女尸,不是刑事案件。而在转运小黎时,“当时有不少人说,好像没有死,还有气,但是民警和民政的人也不听,就将她拉上了车子运走了。”

  涡阳警方在谈到这种严重失职行为是却认为,“民警如果按照程序处理,也不至于出现这样大的错误呀!”显然这是一种推诿和扯皮。警察没有认真的查看现场分析情况,可以说是“没有按照程序处理”。但是警察和民政人员默许甚至怂恿司机将小黎拉出县境,又将遍体鳞伤衣衫不整更是奄奄一息的小黎抛到荒野干沟,难道也是“没有按照程序处理”这么简单?俗话说“人命关天”,作为肩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和社会生命安全的警察竟然对一名受伤害如此严重的少女如此冷漠,甚至还做出了“第二次抛尸”等如此丧尽天良的勾当。这样的警察难道还配穿那一套人民警察的制服吗?

  同样是警察,差别却如同天地。这绝不是一种工作上的马马虎虎,而是一种思想上、心态上、甚至道德品质上的偏差。少女小黎一不是自己人,二不是富贵亲属,随便扔到荒郊野外,只要不给自己找麻烦就行。在这种人的心目中别说什么群众的利益和尊严,就是生命在他们眼里似乎都无所谓。涡阳警察把受害人当女尸二次丢弃,重创了我们社会的道德底线,它损害的不仅仅是群众的尊严,也是社会的尊严,更是人民警察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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