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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英政府不给奥运冠军发奖金”值得镜鉴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5日 1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央视网评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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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传涛

       英国奥委会日前宣布,对于在今年伦敦奥运会上夺得金牌的本国运动员将不给予现金奖励。英国政府也表示将不给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发奖金。不过,当地媒体报道称,由于伦敦奥委会授权皇家邮政可将部分获奖运动员的形象印在邮票上,在奥运期间发行。这些运动员仍可从奥组委与英国皇家邮政签订的商业合同中获得大约1万英镑的奖金。(人民网、《扬子晚报》4月11日)

       政府不给奥运冠军发奖金,听起来好像有些“不尽人情”。奥运冠军们辛辛苦苦训练,目的是为国争光,为国家拿荣誉,然而,政府却明确表态不予奖励,让广大国人怎么看怎么没有人情味。况且,世界各国之中,能够宣布不给奥运冠军发奖金的国家,似乎只有一个英国,这让英国政府显得有些“形影单调”。可是,政府不给运动员发奖金果真就是没有人情味吗?在笔者看来,这恰恰是举国体制的中国体育管理模式最应当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不给运动员发奖金,符合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之下的利益分配方式。运动员在奥运会上拿了冠军,无异于成为世界体育明星。在当下而言,每一个体育明星都会在“名人效应”的市场环境中,得到或多或少的广告收入和赞助收入。相比较而言,来源于国家公共财政的体育奖金如果数额过少,则未免显得寒酸,如果过多,则有可能背离了现代政治下的公共财政分配制度——对此,纳税人不可能完全没有意见。既然如此,政府奖金就显得有些多余。

       对我国体育管理体制而言,也应该学习一下英国此举。众所周知,我国体育发展模式为举国体制。体育运动员从选拔人才、接受训练到报名参赛,再到最后的奖金分配,甚至是官职分配、政协委员名额分配与研究生保送名额分配,都是在举国体制的规则中完成。这种利益分配体制形成于

       上世纪80年代,在那个时代里,因为奥运冠军本身得到的物质奖励少的可怜,拿公共财政和官职来奖励体育明星,也就无可厚非了。市场体制如此繁荣的当下,再让奥运冠军享受如此之多的公共资源,已经不合时宜。一者,奥运冠军、世界冠军仅商业赞助和广告代言费就足以让国内的中产阶级望尘莫及,政府奖金也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其二,公共财政更多地应该用于民生层面,给已经富裕的人颁发政府奖金,无异于让富者更富,贫者更贫;其三,公共财政制度必须要对纳税人负责,而不是对少数体育精英负责;其四,至于奖励官职,就更不合法了,既不考公务员,又不考事业编制的体育运动员能如此之容易的当上官,既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近些天来,我们都在讨论“黄穗事件”。事实上,如果我们的体育体制像英国那样不给奥运冠军那么的特权、那么多的奖励,“黄穗事件”也不至于会发生,即便发生了,也不至于闹的如此难堪。是体育界的举国体制,造成了“黄穗事件”。因此,杜绝“黄穗事件”再次发生的根本方法只有一个——对于体育的管理模式,让奖励交给市场,让训练交给学校和社会,让权力尤其是特权尽可能的远离体育,让体育成为一种普通的职业和老百姓性的业余爱好,而不是一个国家搞的事业。

       对于一种体制而言,少一些人情味,就意味着少一些特殊权力和特殊奖励,就意味着社会能够更加公开,也意味着这个体制的走向正规。我们常说,我国的体育管理模式要打破举国体制,要市场化、要社会化,体育运动要全民化、要学校化,那么,现在,我们不妨从学习英国政府不给奥运冠军物质奖励开始,去除体育管理体制中的计划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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