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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用财政问责来终结公款追星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07: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央视网评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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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吴睿鸫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马馼13日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表示,严格报批程序,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控制规模和经费开支,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广州日报》4月15日)

       近年来,各式各样的节庆五花八门,令人目不暇接:旅游节、羊绒节、柿子节、民歌节……而节庆演出则是庆典活动的主打戏。比如,仅贵州省某地一年冠以“中国”名称的“节会”就有十多个,仅“歌星”出场费、搭舞台一次就耗资好几十万元;甚至有些地方二级城市一年的各种节会就达30个之多,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

       类似节庆晚会动辄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财政资金,大多数是赔本赚吆喝。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刘金全曾指出,近年来展览、节会每年以大于20%的速度递增,公款追星愈演愈烈。

       实际上,针对公款追星的“浊流”,早已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并频频制定严厉措施。早2007年,国务院纠风办就明确要求,政府节庆活动不得邀请演艺明星,对利用节庆活动从中牟利,或因把关不严、组织不力导致节庆活动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200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也明确规定,演出举办单位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2011年底,文化部又下发《关于加强演出市场有关问题管理的通知》,再次重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得主办或者承办节庆演出,不得直接参与投资节庆演出。

       可是,汗牛充栋般的公共政策,并未阻止住公款追星的脚步。我们透过层出不穷的公款追星事件,一方面暴露出地方官员扭曲的政绩观。那些公款追星的地方,往往打着“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旗号,打着招商引资的幌子,不仅违背了经济发展的规律,而且也浪费了纳税人的大量钱财。

       更为重要的是,也反衬出现行财政预算的乏力。按照现行财政预算制度,公款追星是无法进入正常财政预算的,然而,由于地方财政预算的乏力和监督机制的缺位,导致政府收支预算内有一块,预算外还有一块,相当一部分收支游荡在预算之外。这无疑给公众追星留下了生存的环境和土壤。

       既然公款追星的根子出在财政预算上,我们不妨从强化财政预算入手,采取“财政问责”的方式,来破解这个久治不愈的顽疾。我觉得,财政问责,就是让负责管理财政资金的官员,必须就资金的使用向资金的所有者履行的一种责任。换言之,人们对政府为什么要“这样支出财政资金”以及“这样支出带来了什么样的结果和好处”提出质疑,作为被授予财政资金支配权的政府须如实作答,若发生错误则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和问责。

       值得欣慰的是,财政问责已开始在我国启动,而且,每年的两会上,财政预算监督机制的完善,都会成为热议的话题,代表们也不断提出真知灼见。就眼下治理公款追星而言,严格的预算以及执行监督,才是治本之策,远比单纯的禁止规定,效果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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