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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打侵害医务人员犯罪。(5月2日《新京报》)
一个时期来,一些医闹激化升级,演变成令人震惊的恶性事件。两部门出台《通告》,对于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医院及其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必要而及时的。如,陕西榆林横山县百信医院发生了院长带领医护人员给死者集体下跪磕头事件,破坏了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侮辱了医护人员的尊严与人格,践踏了法治社会的底线,依法严打没商量。
然而,我们也应看到,以医闹为谋取利益职业的毕竟是少数,并非所有医闹都是无理取闹,相当一些医闹是有各种众所周知原因的,因而,也是维权的现实无奈,走正常维权途径行不通,只好把事闹大,引起有关方面或上头的注意。因此,严打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不能一遇到医闹就严打,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症下药。“严打”医闹是解决医闹偏激形式的手段,而不是建立正常医患关系的唯一手段,不能把严打当成维持正常医疗秩序的唯一手段,医院不能觉得有了严打的“尚方宝剑”,就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维权投诉不以为然或掉以轻心,不然,就有可能使严打成为患者及其家属正常维权的阻碍,反倒激化了医患矛盾。
建立正常医患关系主要还是通过医院向患者提供价格合理、良好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为了避免医闹极端化,政府部门及医院还应拓宽及时解决医患矛盾的渠道,特别是患者及其家属的正常维权渠道。为避免医院在解决医患矛盾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政府应成立独立的医患矛盾解决仲裁机构。如果患者医得起、医得好、医得满意放心,相信医闹会越来越少,“严打”医闹可能就会淡出我们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