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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生:惠民的人权,开放的人权——中国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07: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光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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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下午,各大媒体报道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消息,着实令人振奋,令人期待。

       这是我国继《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圆满实施后,在新的形势下制定和颁布的第二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为了持续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这个计划对今后四年中国人权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等,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安排与部署,其规划内容着实,可行性强,凸显奏响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再落实、再提高、再改善、再进步的主旋律。

       我们注意到,新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精彩展示了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人权教育,国际人权条约义务的履行和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以及实施和监督等七个部分的内容,每一部分内容都体现出党和国家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根本理念,而以“发展”与“民生”为时代主题的人权基调,愈发唱响。

       曾记得,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新鲜出炉后,短短的两年就有了显著的成就。这两年,我国面临着世界金融危机的重压,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等一系列严重自然灾害的袭击,国人的生存、发展亟待加强和改善的罕见考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异常艰难。

      但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党、政府和人民心连心,手挽手,众志成城,举国用智慧和力量筑起了抵御风险和抗击灾难的万里长城,中国人民挺起了脊梁,书写了在危难之中奋力崛起的光辉篇章。

       据2011年7月14日的评估报告介绍,面对严峻形势,党和政府坚持将应对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与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与保民生紧密结合起来,果断推出一系列应对措施,投入超过4万亿元,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等民生工程,加快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在全球率先实现了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和人民生活的明显改善。

       这当中,最值得人类社会难忘和感动的是,尽管四川汶川县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大的8级特大地震,重创约50万平方公里,直接严重受灾地区达13万平方公里,69227人遇 难,17923人失踪,37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8451亿元;尽管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发生了7.1级强烈地震,造成2698人遇难,270人失踪;尽管2010年8月7日甘肃舟曲县发生了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全县三分之二区域被水淹没,1501人遇难,264人失踪,但作为中国党和政府依然通过科学施救,坚持在第一时间以救人为第一,吹响了抗灾救援、重整河山的集结号,让逝者安息,生者安慰,灾民们活出了自信和尊严——人权得到了切实的保障,如今已经过上了优于灾前的美好生活。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不可动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彰显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人权内涵。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住房难、养老难等等,这些在发达西方国家解决起来都很费劲的问题,我国却有了突飞猛进,其突破性进展令世界刮目相看。

       以看病难为例,这些年随着医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人人享有健康保障、人人参加医保的局面已经形成。自2009年新医改方案提出后,我国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到去年底,全国有13.47亿人口纳入到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其中,城镇职工医保2.52亿人,城镇居民医保2.21亿人,新农合8.32亿人。此外,全年还有8887万人享受了医疗救助。如此的医保,全民的医保,跑步前进的医保,足以见证中国人权状况的显著改善,这在世界上少见,并成为经典。

       事实证明,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原则要求。中国人权事业与时俱进,恰是有党的英明领导的结果。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释放了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中的人权精神,聚焦了始终从民众利益出发,全面反映人民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反映群众愿望,解决群众困难和疾苦,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实施国家规划的人权目标。惠民的人权,开放的人权,我们中国在行动。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依旧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核心内容,而且言行一致始终不变。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平等、自由和法治,依旧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基本底线,而且依法守护不可破坏。

       坚持致力于包括认真落实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首次国别审查的有关合理建议、深入推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方式处理人权问题等在内的,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并为此做出贡献,依旧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开放原则,而且一切向善身体力行。

       我们有理由坚信,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有力实施下,我国人权事业必将再次创造辉煌,亿万国人的生存、发展也必将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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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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